翌日。
成都南大营战鼓擂起,数千牙门军整军待发。
出征前,刘禅找到铁匠大师蒲元,向其索要了先前预定的百套盔甲和横刀。
虽说这款横刀远比不上大唐陌刀那般坚韧,但它在这个时期的长刀中也算得上锋锐,再配上改良版的光明铠,刘禅手上的这支血衣卫,直接暴涨了一个档次。
刘禅牵着战马,在校场等候,整个校场弥漫着一股金戈铁马的悲壮和激昂。
这次出征没有太过于隆重,相反比较低调,毕竟这是驰援上庸城的援军,完全属于仓促调集兵马,仓促出兵。
“全军听令!”
赵云身披白甲,中气十足的对着面前的将士们喝道。
“在!”
众将士抱拳应道。
“目标上庸城,开拔!”
话音落下,无形中压抑的气息顿时充斥着整片天地,无数脚步声响起,带着校场的黄尘烟土缓缓而行,悠扬冗长的牛角声响彻开来,旌旗飘展,战意盎然。
迎着清晨的朝阳,刘禅带着血衣卫踏上了前往上庸的征程。
那里,将是人间的修罗场。
刘禅身上的铠甲很重,他还未体验战场上的刀光剑影,便被行军的苦楚折磨的狼狈不堪。
不过,这比当初前往阆中时,好了太多太多。
最起码,屁股和大腿适应了颠簸,不会那么痛了。
赵云策马来到刘禅面前,如今的常山赵子龙,已是到了年过半百的年纪,眉宇间的英气逐渐被不苟言笑所替代,但那神采奕奕的眸子,颇有几分儒将风采。
“翊军将军赵云,见过少主。”赵云骑着战马,身躯微拱,冲刘禅抱拳道。
刘禅眼皮一跳,苦笑道:“四叔,咱都这么熟了,以后别整这些虚礼。”
赵云摇了摇头,嘴角微微扯出一丝笑意:“少主,交情归交情,礼不可废”
“况且这次挥师上庸,全依仗少主举荐,云还未来得及感谢少主。”
刘禅摆了摆手,摇头失笑道:“侄儿知道四叔有征战沙场之心,您性情沉稳,最适合镇守上庸,故向父王推荐,这一战若是打得漂亮,待来日回到成都后,封侯将不在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