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闲着,或者做什么无聊的事情。
就是没想到,世界这么小,来一趟医院还能跟厉朝煊碰上。
厉朝煊是抱着一个小姑娘急匆匆地跑过来的,神情着急,一进门就叫着医生护士围了上去,将人推进了急救室。
阮尽欢从检查室出来,刚准备去找厉辞舟,外套还没穿上,就听到了一声叫唤:“小叔!”
紧接着,手臂突然被人拽住:“小叔,你怎么在这里?太好了,你……你帮帮忙。”
阮尽欢看着面前的人,第一时间就对号入座了。
厉辞舟给她看过家里人的照片,大到老爷子,小到他三哥刚出生没多久的小女儿,无疑,厉朝煊是最显眼的一个。
因为他是这本书的男主,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来描写这个男主有多帅。
只是目前还没到后期的继承厉辞舟家业后的霸道和凶狠,身上还带着校园独有的青春生气。
简而言之,就是还嫩。
阮尽欢远远地跟厉辞舟对视了一眼,厉辞舟坐着没动,两个人达成了一致的默契,在熟人面前装不熟。
厉朝煊手上还沾着血,爪子印将他臂弯里的西装都给弄脏了:“小叔,我……你帮我看看那个姑娘,我不小心撞到人了。”
短短一句话,剧情突然就回到了脑海。
这是男女主相遇的开始,狗血而又经典。
厉朝煊把人给撞了,心急如焚地送人去了医院,更狗血的是,这么一撞,将女主给撞失忆了。
阮尽欢面上不显,脑子里千回百转,眼神落在那只爪子上,沉声说道:“冷静点,发生什么事情了?”
给男主当小叔啊,这可就有点爽了。
厉朝煊根本冷静不下来,只是看着自己染着血的手,一个劲地颤抖。
“我撞人了,小叔,她……她不会有事儿吧。”
阮尽欢看着他这六神无主的样子,眉头皱起,一个大逼斗拍在了他的脑门上:“慌什么,平时教你的那些东西都喂到狗肚子里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