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正冲着电视努了努嘴,“刚才那个黑衣卫杀人用的是古武术,应该级别不高。他应该先修炼了一些柔术或者是瑜伽术,还是血肉之躯。”
“血肉之躯就能杀的死。”
一直没有说话的曹旗染表情有些愤怒,“我们出生入死都可以被军方随时丢弃,这些人拿着最好的资源却从来不上战场。干脆杀一个来告诉帝国,老兵才是帝国的基石。”
“我喜欢你这句话。”
拍了拍曹旗染的肩膀后叶继欢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又看了一眼几十米外开始装车的运钞车,“先把钱搞到手,有了武器之后我们就告诉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什么叫做老兵不死!”
叶继欢果然还是那个大圈第一悍匪。
在他不动声色的引导下,这些人已经完全陷入了他需要的节奏当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支由退伍精锐构建成的战队终究会拧成一把最锋利的刀!
所有人的表情沉默的点头。
叶继欢冲着阿水点头示意,后者立刻将一个袋子丢到了大家面前的桌面上。
“现在只有这些武器,三分钟后动手。记住了,我们从动手到离开的时间要严格把控在三分钟之内。不然飞虎队一定来支援,没有重武器的我们和他们交火会很吃苦。”
“记住路线,记住我们的应急对策。”
叮嘱了一切之后,叶继欢起身打开了冰室的大门。
“做事咯!”
门被打开的一瞬间,金色阳光洒落在叶继欢的身上。
思思是一个狗仔。
一个专门从事拍摄明星地下情和各种劣迹来赚钱的狗仔。
今天这个身材高挑长相却很普通的女孩并不开心。
这不怪她。
任何一个狗仔辛辛苦苦拍下的照片突然丢失却出现在同僚的报道当中恐怕都不会很高兴。
对此,思思只能怪自己傻。
毕竟谁让她会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落在了办公室,谁让她天真到把自己的开机密码告诉了自己的同事。
社会的残酷就在于它会逼着你成长。
思思在和主编大吵了一架之后,负气的背上了自己最心爱的高倍莱卡相机漫无目的走在港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