乎是咆哮着说:“你们看看我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这手术完全就是失败的!医院必须承担责任,我要求严惩医院,枪毙主治大夫陈某!他毁了我的生活,让我每天都活在痛苦之中!”她的眼中闪烁着愤怒的泪光,双手紧紧握拳,身体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
医院方面则表示,他们在手术过程中严格遵循了医疗规范和操作流程,手术并无失误。主治大夫陈某也解释道:“每一项手术都存在一定的个体差异,我们在术前也和患者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手术都是按照正常的医学标准进行的。”但这些解释并不能平息安雅的怒火,她大声反驳道:“你们这是在推卸责任!我术前术后的变化你们看不到吗?我现在这个样子,就是你们造成的!”
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仔细审查。法院认为,安雅虽然声称自己受到了损害,但她未能提交充分有效证据证明其因医疗美容行为产生了损害后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她应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对于安雅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的主张,法院难以支持。而关于她要求枪毙主治大夫的诉讼请求,明显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法院以判决吸收裁定的方式裁定驳回了这一起诉。
安雅听到一审判决结果后,顿时暴跳如雷:“这是什么判决?我受了这么多苦,就这么算了?法院根本就没有站在我这边,我不服!”她的脸涨得通红,双手用力地拍打着桌子,周围的人都被她的愤怒所震慑。安雅觉得自己受到了极大的委屈和不公,她决定上诉。
于是,安雅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过程中,安雅依旧情绪激动,她不断地陈述着自己的遭遇和不满:“我只是想变得漂亮一点,为什么要让我承受这么多?医院必须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不能就这么算了!”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绝望和不甘,每一个字都仿佛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
二审法院经过认真审理,最终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他们仔细审查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权衡了双方的证据和主张,最终做出了驳回安雅上诉、维持原判的决定。
得知二审结果的那一刻,安雅呆坐在原地,眼神空洞,仿佛失去了所有的力气。她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的维权之路为何如此艰难。她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