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手枪就不见了,你也知道,警察丢了枪可是大忌,又是在国外,那只能去追呗。
最初我以为这是个小偷,但不懂什么能偷什么不能偷,而我和我的队员们抓扒手没一个不是专家的,所以都觉着用不了几分钟便能人赃并获。
可小女孩的表现大大出乎意料,首先跑起来比成年人更快,对周遭的地形还熟悉的很,身形又小,什么旮旯都能转过去,比猴子都灵活。
之后说难听的遛我们和遛狗一样。
然后为了这个,白白用去40多分钟,最丢人的是我这枪也不是追回来的,而是她主动放下的,放之前还说了句‘玩够了,还给你’,完事就把枪扔进了草丛里。
我拿到后留下队员继续抓人,自己过来找你。
但从刚刚的电话看,肯定是没抓住。”
这次说完不等项骜回话,赵佗率先道:
“李警官,你说的这个小女孩,是不是穿着红上衣蓝裤子,留着一个高马尾,桃花眼,小小的脸,小小的嘴,但皮肤特别白?”
“对,怎么着你也碰到了?”
“我可比你们惨,我不光碰到了还被她打了。”
李正义一脸诧异的挠了挠头,道:
“艹,这是哪冒出来的,这么邪乎?”
“嘶我又想起个事来,小女孩要走我面包时说如果我给的多,还会帮我个忙,难不成指的是这个吧?帮我们拖住了你们?”
“还有这回事?操别说了,越说越觉着没脸,丢人丢到欧洲来了。”
言毕顿了片刻,话头再次回到项骜身上,道:
“你既然不想跑,那跟我走吧。”
“嗯,但我重申一遍,这一切都是我自己做的,和我这个兄弟一点关系没有。”
“有没有我说了不算,得看后续的调查。”
而等三人离开公馆的后脚,李正义的电话又响了,本以为是队员打来的,遂有些不耐烦的准备接听,在翻开屏幕后才发现是个不认识的号码。
“喂,哪位?”
随后这边两人就看到他表情在极短的时间内出现了浮动巨大的变化,谈不上或悲或喜,以惊愕居多。
全程除了开头那句招呼,基本全在听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