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白皙的手落到他眼里,这姑娘够正式的啊,伸出手,“你好。”
“走,进屋,咱俩好好聚聚。刚好我今天在县城买了鱼和肉,说什么都要喝上几口。”
周屿淮不让他杀鱼,嫌麻烦,陆卫国快速做了红烧肉、辣椒炒肉、一碗白菜豆腐汤,加上原本的炒青瓜,刚好三菜一汤。
乔晚闻到味道,想来陆卫国厨艺一定很不错。
卖相和香味,绝对比国营饭店好吃,又饿了。
记得她还和周屿淮说过,自己吃得少来着。
乔晚有点后悔,人设立错了。
周屿淮夹起一块红烧肉放到她碗里,“他厨艺不错,比国营饭店好吃。”
陆卫国这才注意到两人手上的红绳。
乔晚夹起碗里的肉,放入口中,然后对陆卫国竖起大拇指,嘴里还含着未咽完的肉,“好吃。”
不吹牛,比她的厨艺差那么一点。
陆卫国,“嗯好吃就多吃点。”这一餐,是他这辈子吃得最斯文的一餐。
以往都是大口抛进嘴里,就连周屿淮也比以往吃饭的速度慢了点。
他们不知道的是,两人的吃饭速度,在乔晚眼里还是很快的。
周屿淮与他闲聊,“陆叔陆婶,还有你二哥呢?”
“老两口在县城住一晚,明天有一批知青到,明天和他们一道下来,我二嫂她爸过生日,一家三口去陪长辈吃个饭。”
周屿淮又夹了块红烧肉放进乔晚碗里,“找你帮个忙。”
“这话我不爱听,咱俩这关系至于跟我客气么?”
要不是乔晚在,陆卫国高低都要说一句‘跟老子见外个屁啊!’
两人年纪相当,曾经相互看不顺眼,陆卫国觉得周屿淮是大院里出来的绣花枕头。
后来周屿淮用行动打了他的脸,慢慢的处成了最好的兄弟,更是过命的交情,要是没有周屿淮救他,他早死了。
现在他四肢健全,就是落下痛风的毛病。
不仅天冷痛,还十天痛一次,最近变成了五天痛一次。
只能退伍了,部队想给他安排转文职,陆卫国拒绝了,只想扛枪,不想握笔。
最后选择陪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