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鬼才律师:劝人自首还被送锦旗? > 第6章 仲裁委:你让我们仲裁法院?(1/4)
    炎炎烈日,周云挎着包走出了凤仙县车站,抹了把汗。

    京海这夏天是真的没法待,太热了。

    看看时间才十一点,周云便打算先去找个酒店休息一会,下午去劳动仲裁委提仲裁申请。

    大概率这次的仲裁不会受理,毕竟被申请人是法院,怎么看都有点离谱。

    但没办法,仲裁是前置程序,你不经过仲裁程序是没办法去法院的。

    很快周云在凤仙县这边找了个酒店开了钟点房。

    按照正常情况来说,律师出差的这些费用都要当事人承担的,但是周云无所谓,这案子有系统补贴呢。

    而且关键是现在手里有点钱了,住普通酒店他不习惯。

    在酒店房间一直睡到下午三点,周云这才拎着包出了门,直接打车来到了凤仙县劳动人事仲裁争议院。

    一楼窗口,仲裁委的接待人员卫悦瑶正在审查手中的材料。

    随着现在普法工作的进行,劳动仲裁委这边的工作也越来越多了,只不过大部分都是一些一裁终局的纠纷。

    劳动纠纷去仲裁分为两种,你的金额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之下的,裁决做出就发生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不能起诉,但是劳动者可以。

    如果高于这个标准,那用人单位也可以起诉。

    把手里的申请处理完,卫悦瑶再次开始叫号,很快一个看上去特别年轻的男人来到了窗口。

    还是和往常一样,卫悦瑶接过材料开始看,嘴里说道:“哦你是律师啊,京海过来的,仲裁对象……”

    说到这里卫悦瑶直接愣住了,然后又使劲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没错,这个仲裁对象赫然是凤仙县法院!

    缓缓抬起头来,卫悦瑶一脸呆滞道:“你这仲裁对象是我们县的法院?”

    周云笑着点点头:“对啊,就是你们县的法院,怎么了,不行吗?”

    卫悦瑶又看了看手里的材料,嘴里说道:“这……我们这从来没遇到过法院作为被仲裁对象的情况。”

    “你把法院作为仲裁对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周云随即道:“但是按照我国《法院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