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鬼才律师:劝人自首还被送锦旗? > 第70章 手铐铐碎兄弟情,口供全是大哥名(3/6)
口开门。

    “谁啊,干……”

    话还没说完呢,就直接被噎了回去,因为出现在门口的赫然是好多警察!

    还没等反应过来呢,几个警察便直接冲了进来,将旁边端着酒杯发呆的孟国亮直接控制住了。

    “叫什么名字?问你呢叫什么名字?”其中一个警察问道。

    “孟国亮,不是,你们干什么呢,凭什么抓我啊!”孟国亮在那里吼道。

    一边的米景明也反应过来了,直接站起来道:“这是干嘛呢,我兄弟犯什么事了!”

    为首的警察看了米景明一眼,脸上闪过了一丝奇怪的表情,随即道:“你是他的亲属吗?”

    “不是,但我是他大哥,我……”

    “那和你没关系,我们完了之后会和他的家属通报情况的。”

    为首的警察说完,随即来到了孟国亮面前:“孟国亮,我们是公安局经侦大队的,你涉嫌挪用资金罪,现在对你进行刑事传唤!”

    “这是传唤证,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

    这会儿几杯酒下肚,孟国亮的胆子也变大了。

    “你们嫩让我配合我就配合啊,凭什么,我没犯罪,什么挪用资金的我都不知道,放开我,你们放开我!”

    眼瞅着孟国亮在那里拼命挣扎,旁边的那些人也好像蠢蠢欲动似得,其中两个民警直接掏出了银手镯。

    “孟国亮,现在对你进行警告,请配合我们的工作,听到没有,不然就要使用警械了!”

    然而这样的警告根本没用,孟国亮这会儿仗着酒劲仗着人多根本不在意。

    再说了,大哥还在呢,大哥这些年混的风生水起的,怕个屁!

    “你们有本事……”

    话还没说完,两个民警上前一个擒拿,孟国亮的双臂就被弄到了身后,银手镯直接铐上去了。

    什么警告三次的,《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根本没有什么警告三次的规定。

    规定是这样的:人民警察在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时,应该先进行警告,警告无效的,方可使用;人民警察在处置严重暴力犯罪时,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也就是说按照规定,像是辣椒水或者手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