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鬼才律师:劝人自首还被送锦旗? > 第105章 还需要更加深入!(1/5)
    “我知道我发这篇文章肯定会有人骂我,但我还是要发。”

    “是,那些劳务老板们确实做错了,但是,这并不代表就能随意用刑事手段来进行打击。”

    “非法经营罪这样的口袋罪就不应该存在,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在这样的情况下,用一个口袋罪来打击,很对吗?”

    “周云还自诩是大律师,结果就是仗着他的名声,然后用口袋罪来做案子,这种行为是绝对不能被提倡的!”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是对我们每个公民的保护,不然谁知道哪天我们就会被什么理由抓起来呢?”

    “所以,我认为周云做错了,而且大错特错,如果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我们宁愿不去打击,也不能像这样扩大化打击!”

    这篇文章并不是很长,但核心观点就一个,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所以用一个口袋罪来打击,是绝对不行的。

    至于说老板们犯错的问题……就算老板们有问题,那没有法律规定就是不能打击。

    你可以罚款啊,可以注销他们的执照啊,为什么要用刑事手段来打击他们呢。

    根本没到用刑事手段的地步。

    周云就是仗着他的名声大,所以才把这个案子做成的,不然根本不可能被判刑。

    这篇文章刚刚发出来大概几个小时,就直接爆火了。

    或者可以说,这是周云出名之后,法学界第一个站出来怼他的专家!

    其实别说法学界不管是搞理论的还是玩实践的,也就是律师,都不喜欢周云这样的,因为大家觉得他是在玩花活。

    你一个律师,收钱办事就行了,整天搞得惊天动地的干嘛。

    现在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整个国内就你一个律师牛逼,就你会做案子,那其他律师都不行?

    别以为法学界律师圈就没有论资排辈了,基本上可以说每一个圈子都有这样的情况。

    很多人都听过一个笑话,就是某位法学教授做律师出庭,对面的那个是他的学生,上面敲锤的那个也是他的学生。

    两边但凡有什么说的不对,他就会来一句“我当初就是这么教你们的?”之类的话。

    就感觉很有意思,你看看这才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