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玉匆匆离去,方向不是回座位,而是去洗手间。头等舱暂时待不下去了,疑心生暗鬼,他感觉周围所有的视线都带着满满的嘲讽和鄙夷,从小顺风顺水的他,脸皮太薄,根本忍受不了这种屈辱。

    他打定主意,一会从洗手间出来,就让空姐把自己换到商务舱去。

    脑袋里乱糟糟的,他没有注意到洗手间内已经有人的标识,手握门把扭来扭去,却怎么也打不开门,顿时怒火再次上涌,一脚踹向洗手间的门。

    可就在这时,门突然开了,露出一个装扮诡异的人,一身夜行服,头戴肉色丝袜,脸遮孙大圣面具。

    此人根本没想到,在开门的瞬间,迎接自己的会是一只穿着高档皮鞋的大脚,一时没来及反应,腹部就被踹个正着。

    力道不大,却莫名其妙!

    宋玉体内的怒火借这一脚宣泄了大半,无论精神还是肉体都舒坦了不少,但看清被踹中者的装扮后,眼睛就直了,心生不妙。

    他慢慢地收回腿,颤巍巍地道:“那个……我……我不是故意的……我好像……好像走错地方了……我……呃……”

    话说不下去了,因为一柄手枪的枪口已经塞进了他的嘴里。

    他是一家射击俱乐部的资深会员,一眼就判断出这把手枪是真枪,尽管有可能材质非常特殊。

    “踹我?”

    “爽吗?”

    “要不要再踹两脚?”

    孙大圣喉咙上戴着小小的变音器,经过了特殊设置,出口就是86版六小龄童的声音,与面具十分相配。

    宋玉赶紧小幅度地摇头。

    他今天出门没看黄历,经历简直悲催到极点,想当英雄,却一秒钟变成狗熊,最后还结结实实地戴了顶冤大头的帽子,上个洗手间,却碰到了传说中的劫匪,还  踹了人家一脚,纯粹就是厕所里打灯笼——找死(屎)!

    他是富二代,年轻有为,有钱,有美好的人生还没有享受,可在这柄手枪面前,一切都变得那么虚幻、那么绝望!

    好在就是,劫匪现在并没有杀人的心思,重重飞出一脚,就把宋玉踹成了滚地葫芦。

    头等舱的客人听到响动,都把头转了过来,脑回路就算再长,也明白自己遭遇了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