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越想越不对劲。
辛元元能治病救人,能上山打猎,每次上山就没有空手回来的时候,天天在家里不是炖鸡就是炖兔子,整个家属院的伙食属她家最好了。
一群狗有事没事就在她家附近转悠,几乎整个家属院的狗都啃过她家的肉骨头,每只狗见了她都会摇尾巴。
更重要的是,她会打扮!
她往人群中一站,总是一眼就能看到她。
她身上穿着的衣服,颜色搭配总是恰到好处,带木耳边的衬衣配一条黑色裤子,或者白底绿点的长款连衣裙,一头头发又别出心裁的在脑后高高扎个马尾,就算是扎平平无奇的麻花辫,也是好看的很。
她的容貌气质、穿着打扮、身上的本事,压根就不像是一个连县城都没有到过的乡下人。
“她会治病救人还会打猎?怎么可能!她要是有这个本事,在村里的时候,她能差点饿死?这三年,她跟那野种活的连要饭的都不如,连口饱饭都吃不上!那野种发烧都快烧死了,她还巴巴来家里找我要两块钱去买药……”
刘菊花话一出嘴就感觉不对了,她试着头皮阵阵发麻。抬头一看,黄有龙正阴沉着一张脸直盯着她看。
她心里咯噔一下子,不由暗暗叫苦。
完犊子了!一个着急说秃噜嘴了!毕竟那三年黄有龙替周云野来家里探亲,她还拍着胸脯对他打着保证说过,她们一家对周云野媳妇孩子都很好,之所以没有见到媳妇孩子,不是出门了就是赶集去了……
她还说周云野寄回家的津贴,大部分都给了周云野媳妇,娘俩吃的好穿的好,日子过的好着呢……
心虚的刘菊花缩了缩脖子,肩膀一拢变成了一只鹌鹑,耷拉着脑袋再不敢随意出声。
“吃饭!”
“哪个再敢害辛元元跟孩子,别怪我对她不客气!”
黄有龙阴沉着脸沉声说道。
黄薇薇低头扒饭,她心里再不情愿也不敢硬刚,要是大哥真的给爸爸打了电话,家里知道了她摔断腿的事情,硬要把她带回到沪市,她那才是真的进了地狱。
就白依云那德行,知道她断了腿她能乐死,肯定得飞过来嘲讽她!她宁愿在哥哥这里熬日子,也不愿意看白依云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