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世面,什么舞都会跳,你难道不知道吗?”
大庆就是孙余庆,他们村村支书的儿子。
算是他们村里读书人里最有出息的一个。
18岁高中毕业后,就被县城钢铁厂招工了,后来高考刚一放开,就考上了海州大学。
因为年纪比他们都大一些,所以村子里的这些孩子们都叫他一声大庆哥。
罗文婧冷笑一声。
别说罗小华还真的挺会演的。
为了掩盖自己是重生者的事,都能把孙余庆给拉出来说事。
可真有她的。
“是吗?我怎么听大庆哥说他一跳舞就同手同脚,他怎么还能教你呢?”
罗小华一听,脸色顿时一紧。
“什么同手同脚,我不知道,反正我就是跟大庆哥学的。”
说完,她就气急败坏地跑了。
出了服务社的门,她还回头看了一眼,生怕罗文婧追上来。
本来她跑过来就是想要看看罗文婧有没有买到那那条旗袍。
没想到竟然意外得知她不去舞会,心里虽然有些失望,但总体上还是很高兴的。
罗文婧去不去的也没什么。
只当是少了一个笑话看罢了。
她可是要在明晚的舞会上大放异彩的。
她相信,过了明晚,整个军区都会记得她一身紫色旗袍,在舞池中优美滑动的身影。
趁着时间还早,她要赶紧回去,跟徐建峰再好好的练习一番。
酒会上,肯定要跳双人舞的。
她要带着徐建峰一起震惊全场。
罗文婧那个不要脸的,就知道发电报,说我爱你这种话让人震惊。
而她,可是实实在在能给自己男人长脸的女人。
同一时刻,跟她一样沾沾自喜的人还有路昭云和齐秀华。
两人回到文工团宿舍后,赶紧把买来的旗袍穿在身上,试了一番。
“怪不得我妈妈说女人要穿旗袍,没想到穿上旗袍后,变化会这么大。”
路昭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睛怎么也不愿意挪开。
她觉得自己实在是太美了,太适合穿旗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