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律师:拐卖判五年?给我满族抄斩 > 第200章 白潇冲着让被告挫骨扬灰去的吧……(1/3)
    法警收到法官的指示后便将各被告人缓缓带进法庭。

    一个法警对应一个被告人,从左到右,排成了一个列队。

    第一被告人是焦小梅的婆婆孙庆芬。

    第二被告人是昆市爱诺圣医院法定代表人王志信。

    第三被告人是昆市爱诺圣医院院长李俊伟。

    第四被告人是昆市爱诺圣医院的护士长许小诺(李俊伟的老婆)。

    第五被告人是麦小甜(曾是爱诺圣医院的护士,现无业,是王志信的情人)。

    第六被告人是罗成东。

    主审法官核实各个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和告知诉讼权利后进入正式的审理程序。

    主审法官道:“请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以及理由!”

    熊星星回:“好的,审判长!”

    现在像是陈述诉讼请求这种小事,白潇就交给了熊星星。

    熊星星陈述诉讼请求道:

    “原告的第一个诉讼请求是,追究被告人孙庆芬拐卖焦小梅之女的责任,对被告人孙庆芬判处无期徒刑!”

    “第二个诉讼请求是,追究被告人孙庆芬杀害焦小梅的责任,对被告人孙庆芬判处死刑!”

    孙庆芬听到这个诉讼请求的时候,吓了一跳,明明自己收到的起诉状里没有这第二条诉讼请求啊,而且,白潇他们是怎么知道焦小梅是她杀的?!

    当时诉状里确实是没有故意杀人的这个诉讼请求,这是当庭增加的。

    不只是孙庆芬被吓了一跳,就连罗成东也很意外,孙庆芬杀焦小梅这事,当时除了他和孙庆芬,就只有已经嗝屁了的焦小梅知道,白潇他们怎么会知道?

    而且也不可能是赵圆查出来的,赵圆查到什么,罗成东在催眠她的时候都已经知道了。

    熊星星接着陈述道:“第三个诉讼请求是,追究被告人王志信伙同他人拐卖儿桐的责任,判处死刑!”

    “第四个诉讼请求是,追究被告人王志信伙同他人,组织他人出卖仁躰器观的责任,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第五个诉讼请求是,追究被告人王志信伙同他人,未经他人同意摘取其器观,致人重伤、死亡的责任,判处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