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律师:拐卖判五年?给我满族抄斩 > 第83章 扯淡的判决书(3/4)
爱宝公司选择拒绝支付!

    因为爱宝公司的工商登记地是在蛮野市,所以,爱宝公司向蛮野市的公-安机关报案。

    邹华因此被蛮野市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检察院对邹华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最后,蛮野市法院以邹华对爱宝公司实施了具有刑法意义的要挟行为,和以邹华的手段足以损害爱宝公司的市场信誉,影响爱宝公司的正常经营,引起爱宝公司的惧怕为由。

    判决邹华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以上就是邹华判决书的大概内容。

    白潇看完后,只有两个字,就是“扯淡”!

    随后,白潇把这三份裁判文书拿给熊星星和赵丞丞传阅。

    “白律师,其实这判决书上写的不全对!”邹华连忙解释道。

    在白潇看来,就算事实是如判决书所认定的那样,邹华也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如果要求赔偿的金额过高,就构成敲诈勒索的话。

    那么在华国,有一大半的原告和律师都能被判刑!

    因为在民事案件中,很多的案件提出的赔偿往往比判决的少。

    特别是在民事侵权精神抚慰金这一块,一般的法定标准就是上下。

    现实中多的是起诉要求赔偿几十万,百万的。

    难道说这些原告都是敲诈勒索吗?

    除此之外。

    在刑事案件中,通常犯罪嫌疑人会通过赔偿受害人,让受害人能够对其出具谅解书来减轻刑罚。

    在这个过程中,比如一个受害人提出了一个对犯罪嫌疑人来说很高的赔偿金额100万。

    这个时候,受害人对犯罪嫌疑人说。

    如果你不赔我100万,我就不给你出这个谅解书,我还要让法官严惩你。

    诸如此类的话语,在刑事谅解协商中太常见了。

    你能说这个受害人构成敲诈勒索罪吗?

    显然是不能的!

    但如果都照蛮野市这个判法,这个受害人提出的这个赔偿金额不仅过高。

    还没有法律依据。

    不仅如此!

    这个受害人还“威胁”了这个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