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重生退婚,我在官场步步高升 > 第43章 对答如流(1/3)
    周正武原本有些不信,但是看到陈汪洋笃定的眼神,他还是动摇了,决定考一考对方。

    这小子是吹牛还是真有本事,一试便知!

    于是周正武拿起了一本《刑法》,翻开一页问道:

    “请阐述《刑法》第一章第二节第二十四条的内容。”

    前世的陈汪洋早就把《刑法》背的滚瓜烂熟了,闻言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刑法》第一章第二节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视为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周正武眼中闪过一丝惊讶,随后摇头失笑道:

    “差点忘记你是政法大学毕业的高材生了,这一题不算!”

    胸有成竹的陈汪洋耸了耸肩,无所谓地说道:

    “周叔说不算那就不算,您可以考我其他的。”

    陈汪洋的态度让周正武非常满意,随手拿起了另一本书:

    “请简单阐述《治安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内容。”

    在周正武看来,陈汪洋虽然是政法大学毕业的,但是毕竟不是法律专业的,像《刑法》这样的基本法他能熟记不奇怪,但是《治安管理条例》就不一定了。

    然而周正武话音刚落,陈汪洋便侃侃而谈地回答道:

    “《治安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回答完毕!”

    随着陈汪洋的回答,周正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