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掉,留下橙红的果肉,尝了一口,确实好吃,甜糯的口感,怪不得少见。
酉时了,天也快黑了,饭也吃完了,我把孩子们安顿上楼,下来发现舌头已经收拾好了。
“要走了啊。”
“嗯,良,要走了。”他把布包挎在身上,“入夜的马车。”
“代为问好。”我拍了拍舌头的肩膀,送他出了门。
“没问题,只是咱哥俩共事也有年头了,舍不得啊,良,你说咱俩这一别还能再见吗?”
“会的,等我解决了那畜生,再来找我便可。”
“我那你可得答应我别死了啊。”舌头认真说道。
“放心吧,我还等你请我喝酒呢。”我应道。此次一别实属迫不得已,但亦是为了重逢。
这段路很短,但却感觉很长,一步一步,还是到了驿站。
舌头上了车,思考了很久,下定决心般转头和我说:“良啊,有件事,我没跟你说,想了想,还是告诉你比较好。”
“啊?何事?”到底什么事能让舌头在这个关头告诉我。
“就是,关于穗那个孩子,我知道她粘你,跟你关系最好,所以我一直没告诉你这事,但我走了后,你还得留意一下好。”
“就是,有一次我轮岗,听见她在说梦话,我听不太清,只听见了两个字,第一个,是‘良’。”
啊?良她念了我的名字。这是什么情况?
“她念了好几次,我以为她只是梦到了你,但第二个字,我如果没听错的话,是‘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