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我的纯美老板娘 > 第三十一章 崇拜让人盲目(2/3)
,唯一的麻烦是……

    和她们交往容易,要分手就难了,为了和女生分手,我想了太多的办法,以免伤到她们脆弱的心灵。

    正因为有这样的麻烦,我是轻易不愿意谈恋爱的。

    这里面的痛苦,你大概无法理解吧。”

    我长长地叹气,点了一根烟,吐出烟雾,惆怅和荒凉涌上我带着醉意的面庞,刘志业神情愕然。

    不同境界,不同天地,大约,他从来没有见识过如此高不可攀的境界吧。

    他汲汲以求的爱情,恰恰是我想要逃避的,哈哈哈……当然,这个我,并不是真的我,而是我吹出来的。

    不得不说,的确有点狂拽酷炫吊炸天,低调奢华有内涵。

    “我……我确实无法理解,如果我能体会一下你所说的痛苦,那就好了,天哪,天哪。

    我对你的崇拜之情,简直控制不住了,真想叫你一声干爹。”

    好像看到了新世界,刘志业浑身颤抖,在酒精的作用下,他放开怀抱,说话格外的露骨。

    同样是在酒精地作用下,恍惚之间,我仿佛和我吹出来的高逼格我合二为一,说出来的话,也是诚意满满:“看来鲁迅先生说的话真没错,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

    孩子啊!你可知道,爱情是一场疾病,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你才是那个健康的人,我则是体弱多病,缠绵病榻。

    多年来,连续被爱情这个病魔侵袭,我的灵魂已经是千疮百孔,我的心就像马蜂窝一样。

    我真的不想再爱谁了,我想从爱情的苦海中脱离,我想从爱情的疾病里痊愈。

    可是……爱情的细菌总是如影随形,我已经尽力躲避了,往往还是躲不开,逃不掉……

    唉!

    滋溜!”

    叹息之后,我又喝了一杯酒,刘志业对待长者一般,马上给我满上了,这段对话完全是我临场发挥,逼格相当之高。

    不但引用了鲁迅先生的名言,更是发明爱情细菌这个概念,可以说是孤标独步,荣耀千古。

    二十岁的我,那么自然地称呼二十八岁的刘志业为孩子,张口就来,就好像我已经七老八十陈,他只是个嘴上没毛的小青年。

    “干爹,义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