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官员要有证据,有迹可循,万不可因为仇人中伤,或者恶意的打击报复,而随意的将官吏革职查办。”
“御史监察应该灵活,有些地方官,为了自己不被监察,会将这些御史拉下水,于他们沆瀣一气,都察院可以定期不定期的进行人事调动,某些地方上干的好的,可以升迁,某些地方上干的不好的,可以降级使用,甚至革职查办。当然,御史官员有监察的职能,不能肆意的打击报复。不能因为某个官员和其有怨愤,就盯着人家不放。”
“御史监察,行使其监察的职能,同时亦要收到约束,这些法令和律法须配套才是,不能因为权利的行使,而使的官员目无王法,让受监察的官员人人自危,不能行使自己的职责。”
“当然,这些御史的任用,除了从现有的官员中选用,还可以在恩科中选用有才干的人,到地方基层去历练。”
“至于财政的开销,监察官员之后,使其少贪污受贿些,多为百姓谋些福利,百姓富裕之后,所缴纳的税收,完全可以够这些官员的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