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凡进了房间没多久。
再出来时,完全变了副模样。
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
这句话说得果然不错。
原来的林凡就像一个翩翩世家公子,现在的他就像从乡下来的一样,一身大红棉袄。
当然,要是放在这条小巷子里,林凡依旧是如贵家公子哥。
没办法,谁让他长得那么俊俏呢?
林妙芸和他穿得一样,都是大红棉袄。
本来应该土里土气,十分丑的,然而被两人穿在身上,却别有一番风味。
因为土到极致,也是一种潮流。
两人本身就属于很耐看且很好看的人,不论穿什么,都显得很好看。
而且穿上这件衣服的他们,与旁人的距离感在无形中小了很多。
本来他们就是镇武司的人,一般人不敢接近。还长得帅气美貌,别人更不敢接近了。
自卑让这条小巷的人甚少和兄妹俩说话。
然而今天,大家却有了勇气与之对视。
二爷爷不禁一阵后怕。
幸好自己老了,不用穿。
要让他穿这个,还不如一刀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