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走了,但是那残留的血腥气味,依旧还在。
大火盆里刚刚添加过的柴火,似乎都带着一股相当可怕的燥热气息。
双方没有任何多余的话,见面就直接猛冲猛杀了起来。
不过这次,区别相当之大。
匈奴骑兵那边已经开始把密集的阵列分散开来,分为了左中右三个部分。
中军率先和汉军打起来后,左右两翼的骑兵瞬间从边上合围过去。
这一瞬间,就给汉军造成了很严重的死伤。
刘据看得直摇头,这些人像是完全不知道怎么打仗一样。
勋贵们不接触战争太久,似乎都已经忘记了人多的时候,应该把队列变换一下。
打仗和打打群架的区别,就在于进退有序,战阵变换。
而匈奴人那边的反应,简直堪称完美。
这样的精锐,如果能在战场上为自己所用该多好。
可惜,这些匈奴人不可能为了刘据而战,刘据也不可能把汉军精良的武器,交给这些匈奴人,双方都难以取信对方。
汉军在节节溃败,他们甚至已经被围住,连战马都没有办法发起冲锋。
战马一旦不能发起冲锋,后果可想而知。
有人意识到这个问题之后,立刻跳下马背,举着盾,手握横刀,开始准备靠自己的双脚冲阵。
这看起来更蠢。
步兵对战骑兵,用的还是那么短的武器,这不是自己找死?
但是,居然有人成功了!
盾牌挡住长枪后,有人斩断了匈奴人的马腿。
战马嘶鸣惨叫着倒在地上后,其他的人立刻扑了过来补刀。
手里的横刀发挥了它应有的破甲能力,瞬间就扎穿了匈奴人身上的铠甲。
其他的匈奴人怒吼着扑了过来要救援,但是却来不及了。
汉军居然真的突破了一个口子!
可是……
这又有什么用?
四条腿对战的时候都打不过人家,两条腿的时候,还想打过人家吗?
被长枪从身后贯穿身体的勋贵不下于百人。
刘据看的脸色铁青。
这些王八蛋,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