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9年5月23日。”那是林泽雨捡到戈恩的日子。
维奥特莱:“职业?”
“学生。”
维奥特莱:“住址?”
此刻协会检察员适时开口:“审判长阁下,请容许我打断一下,被告和阁下同居,为保护阁下隐私,这个问题有权回避。”
维奥特莱:“本法庭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布莱恩阁下指控被告戈恩犯故意伤害罪一案。本合议庭由审判长维奥特莱、审判员伊斯和科沃得组成,书记员德西斯,雄虫保护协会检察员尔特。公诉官由霍讷尔担任。被告,你有权自行辩护或委托律师为你辩护。你是否已经委托了辩护虫?”
戈恩:“是 ,我的辩护虫是西里特林。”
维奥特莱:“辩护虫,请表明你的身份和代理权限。”
西里特林:“我是第一军驻军的律师西里特林,受被告虫戈恩的委托,担任其在本案中的辩护虫,享有案件信息获取权、辩护权、申请回避权。”
维奥特莱:“下面告知被告虫和其他诉讼参与者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被告虫,你有权利对合议庭组成虫员、书记员、公诉虫申请回避;有权进行陈述和辩解;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虫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有权对案件的证据进行质证等。同时,你也有义务遵守法庭纪律,如实回答法庭的提问。你是否听清楚了?”
戈恩:“听清楚了。”
维奥特莱:“被告、辩护,你们是否申请回避?”
“不申请回避。”
维奥特莱:“首先由公诉官宣读起诉书。”
公诉官:“被告戈恩,于星历4079年2月6日,在中央大街,因打架斗殴,恶意伤害布莱恩阁下,致使布莱恩阁下身体受损、精神受到严重刺激,引发多种后遗症。被告的行为已触犯公民生命安全权益,构成故意伤害罪。请求法庭依法判处。”
维奥特莱:“被告,你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有何意见?是否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戈恩:“我不承认全部犯罪事实。当天我买完水果被恶意撞击并受到阻拦,甚至恶意抢夺光脑,我想伸手去拿,又被恶意殴打,直至被掳身体受到严重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