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说,你成了我书里的女配,还和男主相爱了?”
龙傲天认真总结。
“是的。”
“哦。”龙傲天有些同情地看着她。
“你这比我还精分啊,正好我隔壁病床还空着,你来当我病友吧。”
江凝烟愣了一下,“我刚才说的,你没信?”
龙傲天笑了,“当然不信,精分只是我断更的借口,你不会以为是真的吧?”
江凝烟深吸一口气,努力扯出一个微笑。
“告辞。”
心里的疑惑没解决,反而被人当成神经病了。
她郁闷地回到家,从包包里拿出钥匙。
还没开门,一道高大的身影贴了过来。
“烟烟!”
清冽又懒散的嗓音,十分好听。
江凝烟转头,略带恍然地看着面前的人。
十九岁的少年已经长得很高,需要她抬头仰视。
白衬衫,牛仔裤,单手慵懒地插在兜里,五官精致,嘴角勾着抹漫不经心的笑意。
“怎么,一上午没见,想我了?”
闻彻抬手往她头上摸。
江凝烟回过神来,打掉他的手,“少贫嘴。”
差点忘了,她在书里度过了很久,在现实世界,却只是打个瞌睡的功夫。
闻彻轻车熟路地跟她进了屋子。
“下午没课,我就勉为其难给你做顿午饭了。”
说话间,看见餐桌上原封未动的早餐。
闻彻一愣,瞬间气恼。
“江凝烟,你好心当成驴肝肺是吧,我辛辛苦苦做的早饭你为什么不吃?”
江凝烟打了个哈欠,把自己扔进沙发,“忘了。”
闻彻,是她七岁那年,从路边捡回孤儿院的。
当时,闻彻才四岁,一身伤痕坐在马路牙子上,哭得撕心裂肺。
江凝烟以为他和自己一样,是被父母抛弃的,于是把他捡走了。
之后数年,她仗着这份“恩情”,心安理得把闻彻当成小弟使唤。
直到某天,一个西装革履、气质不凡的男人来到孤儿院。
流着泪抱住闻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