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渐渐地暗了下来,魏咏之皱了皱眉头:“寄奴哥,天黑了,咱们是不是停下来宿个营?黑夜中行军,很容易给伏击啊。就算要走,也应该打起火把,不过这样会让敌军一下子就看得清楚啊。”
刘裕的眉头一挑,笑道:“你这倒是提醒了我,传令,每个军士拿四根火把在手,全部点燃,就这样大摇大摆地急行。”
向靖睁大了眼睛,讶道:“寄奴哥你这是疯了吗?大黑夜里点火把急行,这不是告诉敌军我们的方位吗?万一敌军来袭怎么办?!”
刘裕正色道:“一人打四个火把,敌军在黑夜之中就会以为我们有四五千人,还只是先头部队,咱们这一路狂奔,速度可不比战马慢,秦军新败,军无战心,还以为我们会以轻骑突袭,哪敢战斗?”
“至于伏击,更不用担心了,他们现在不是列堂堂之阵稳扎稳打,本身都颜的那五千兵马就是来突袭的,现在前锋尽没,他们这时候要考虑的是赶快收缩,而不是继续进攻,怎么可能在这一路上设下伏兵呢?要真有这个见识和眼光,也不会把前锋全送光了。听我没错的,就这样一个人四支火把,全速急行,目标,彭城!”
彭城南部,秦军大营。
一面“俱”字大旗飘扬之处,临时军帐之中,面黑如锅底的匈奴大将俱难,目瞪口呆地看着手中的塘报,在他的面前,跪着三四个丢盔弃甲,满头大汗的军士,正是侥幸逃出前方的那场浩劫的都颜部下。
俱难的手有些发抖,从军这么多年来,这种整部队地溃灭,还是第一次碰到,他咬了咬牙,沉声喝道:“步录骨,你可看清楚了,敌军有多少人马?”
那个名唤步录骨的,是都颜手下的一个渠帅,胡人军制往往是以部落为单位征发兵力,都颜就是卢水胡的一个大酋长,统领了几十个小部落,而这个步录骨正是其中一个部落的小酋长,战时受征召时则带领本部落的族人从军,比起都颜运气好的是,在攻打大寨时他留守后方大旗,所以也能在逃亡时捡回一命。
步录骨抬起头,哭丧着脸:“大营中的晋军多得不可计数,那锣鼓一响,就铺天盖地地杀了出来,不仅有数不清的步兵,还有起码几千铁骑,跑得烟尘满天,我们冲进去的三千多兄弟,一下子就给淹没了。”
俱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