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弥的脸色微微一变,转而行了个军礼,大声道:“诺!”
刘敬宣的神色稍缓,说道:“这一仗,我们付出了太高的代价,也死了太多的好兄弟,寄奴他要顾及仁义之名,所以一些骂名恶名,由我来承担好了,我可以预想到黑袍在我军破城之后会更加疯狂,更加用各种手段来反击,而寄奴爱惜百姓,珍惜人命的这个弱点,一定会给他利用,所以,这样的事,由我来做,后果也由我来承担!”
向弥咬了咬牙:“阿寿哥,你以后是要长留这青州当刺史的,如果真的要屠戮城中百姓,那以后你在这里坐不稳这个位置,真要有这种骂名,我铁牛承担就行,这么多年来,一直是你和寄奴哥罩着我,这回怎么说也应该我来承担一回啦。”
刘敬宣的眼中泛出了泪光,拉着向弥的手,沉声道:“好兄弟,果然不枉我这么多年来跟你一起出生入死,不过,那只是万一的情况,你也知道,我是害怕黑袍把普通百姓变成长生怪物来攻击我们,才有此招,如果不是这种情况,那想必普通的鲜卑百姓不会发了疯在城里乱跑,而是会老实呆在家里或者是帐户之中,不敢妄动,到时候,要是真的一切顺利,我也会派亲卫入城,维持城中的秩序。”
向弥睁大了眼睛:“何事,搞得这么神秘呀。”
刘敬宣警惕地看了一下左右,四周杀声震天,无论是城墙上还是城门那里都是如此,甚至是后面的军士们,也是齐声呐喊助威,除了远在三十步外的几个亲卫外,似乎都没有人看着他们的交谈,只有一个扛着将旗,手拿信号旗的小兵,站在向弥身后十步左右的地方,准备随时给他传递军令。
向弥显然也反应了过来,回头对着那个传令兵沉声道:“二嘎子,暂时不用你传令,你站远点,向后转,走出三十步,现在!”
那个年轻的军士虎头虎脑的,模样跟向弥倒是有七分相似,听了这话,就转身向后走去,刘敬宣勾了勾嘴角:“一眨眼,你家小二子都长这么大了,可惜老大他……”
向弥摆了摆手:“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大嘎子上阵搏杀,为国捐躯是他的命,也是我们向家的光荣,我家还有三嘎子和四柱子呢,留一个守家就行,别的都得跟我上阵打仗。”
刘敬宣摇了摇头,叹道:“铁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