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先的约定,杨若晴和红袖在眠牛山里的某个破庙门口汇合。
红袖匆忙赶到的时候,杨若晴已经在了。
今日的她打扮有点不一样,秀发在头顶堆成了高髻,余下的像瀑布般披到了腰间。
高挑的身形隐在一件黑色的大氅里,领口是非常蓬松的黑色狐狸毛,仅仅是看一眼,你就想象到手摸上去的时候触感绝对柔软,温暖。
这样的高领蓬松毛的大氅也只有像她这样的身材,拥有白天鹅般美丽脖颈的人才能驾驭。
换做身材矮胖,或是脖子稍微粗短一点的女人,都没法驾驭。
这种款式的大氅就是如此的善待好身材的人,让你锦上添花,如虎添翼,将身材的优势进一步发挥出来,气质更上一层楼!
红袖眯了眯眼,心中掠过一丝惊羡。
人都说气质是后天养成了,跟你的出生家境,成长环境脱不开关系。
所以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们自小就要学习各种规矩,让自己举手投足变得高雅。
然而,接触到杨若晴,红袖才发现之前那些理论并不是全对。
人的气质,有时候也是天生的。
从山村里走出来的杨若晴,她身上就有一种独特的气质,那些所谓的豪门贵女的优雅在她的面前,显得非常的普通。
所以,气质天成。
“姐,路上有点事儿耽误了,让你久等了。”
红袖小跑着来到杨若晴身旁,有点歉意的说。
路上遇到了一只出来掠食的花豹子,想必是为了冬眠前做最后的储粮,所以格外的凶残。
红袖跟它缠斗了一阵,将对方斩杀于刀下。
杨若晴看了眼红袖脚上沾着的血,挑了挑眉:“你自己没受伤吧?”
红袖忙地摇头,“没有,姐你到了多久了?”
杨若晴说:“小半个时辰而已。”
那么早?红袖略有惊讶。
看来是天没亮就动身了,是不想惊动家里人,所以偷偷的出来。这是一场来不及告别的离开,或许全身而退,或许有去无回。
而家里人,估计都还以为她只是一场普通的出行,就像之前那些年里很多回很多回离开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