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珍贵的,却是那只紫毫笔。
野兔本就难得,后背上长着紫毛的老兔子更少。
靳青也是得了马文才的提醒,翻遍了几座山才翻出来这么一只快要成精的老兔子。
马老太爷本就是好书法之人,此时见到这么一只毛笔,心中自然欢喜,只是这灰扑扑,沉甸甸的笔杆,着实配不上这上好的紫毫。
倘若换个笔杆,再找匠人雕些花式,此笔可卖千金
不止是紫毫笔,其他那些笔,也非常值钱。
再看看孙子身上穿的那件刀枪不入的铠甲,以及儿媳手中拿着的大刀。
识货的马老爷子心中感慨万千:孙子这东西买的实在太值了。
他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孙子愿不愿意将这些笔借给他把玩一段时间,他那有不少压箱底的宝贝,可以与孙子交换。
看到屋中众人其乐融融的景象,马太守气的差点背过气去。
可还不等他出声斥责,便见他媳妇兴冲冲的挥着手中大刀对他高声喊道:“老爷,你快来看看,你儿子有多会买东西,这书院真没白去。”
对于武器,她是家中最有发言权的。
就她手中这把削铁如泥的宝刀,若是拿回她娘家,绝对能换走一个女儿,还是带着嫁妆那种。
更别说儿子那身刀枪不入的铠甲。
听了媳妇兴冲冲的话,马太守只觉得太阳穴直突突,他怀疑这些人是不是故意装成这样,只为让他感到内疚。
而他老娘却是连个眼神都没给他一个,一直夸着马文才身上的衣服好。
马太守:“真有这么好么!”
马太守的视线从房间中的几个人身上略过,他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儿子究竟买了多少好东西回来,难怪要私下里当东西,这是在外面借债了吧!
花了两天时间,马太守才终于接受了一个事实,儿子在书院中遇上了了不得的人。
那人与儿子的关系极好,甚至还用很便宜的价格,半卖半送给了儿子一大堆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