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万历六年七月算起,高务实回乡已经一年。
如今已是万历七年乙卯,乡试之年到了。
这一年中,高务实的一切都挺顺利,尤其是各项买卖发展势头都很好。旧的那些就不提了,光说新买卖,就值得高务实大笑三声。
新买卖的两大重头戏,一是京华银行成立,以及该行向湖广贷款兴修水利一事;二是京华瓷器成立,并且打出‘京华禹窑’名头开始正式向振兴北瓷发起冲击一事。
前者费了不小的力气,但主要不是费在筹集资金上,而是费在说服朝廷和湖广官吏上。通过高务实或者说高党的运作,湖广布政使司在万历五年秋后正式向中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湖广布政使司及各地方衙门向民间“愿意借贷资金者”贷款以兴修水利。
湖广布政使司当然找出了一大堆的理由证明这个做法很有必要,内阁在郭朴和张四维的力主之下,票拟“准该司所请,但所借银资之利息不得高于一成。”
疏入,朱翊钧御笔朱批:“兴修水利可固农本,诚然国之要务,准该司所请。”
但这道批复下达之后不久,便有奏疏谏止,其疏来自于应天巡按,该员表示:官府向民间拆解款项有辱朝廷威严,请止。
按理说应天巡按怎么也管不着湖广的事,但朝廷上下谁都知道,这事绝非应天巡按个人的想法,恐怕应天巡抚方面也是同样的态度。原因不是湖广修水利对他们有害,也不是湖广借钱跟他们有关,而是他们已经得知内幕,京华银行借款给湖广的这笔买卖,其中有个条款便是“湖广可折价以米粮偿还该付本息。”
湖广要借多少款子?足足一百万两银子!
按照这个数目,折价到每年偿还本息的话,湖广将要在接下来的十年之中,每年向京华银行支付大量米粮!如何大量法?湖广大多数地区米粮折银,一石才值八钱银子。
即便不算利息,湖广按照每年偿还本金十万两来计算,也要支付给京华银行125000石大米。其实以湖广粮食之丰,这个数目的影响不能说特别巨大,了不起就是让长江下游的应天府粮价略微上涨罢了。
但问题在于另一条附加款:允许京华银行每年以定价收购湖广大米,每年定额不得超过一百万石,若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