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桂西土司们本来就要到南宁府来领赏,高务实干脆再发牌行文桂南各土司,让他们也都赶来南宁,开一次大会,商讨一下发财大计。
除了土司之外,高务实还行文给桂林,把这件事告知张任,顺便又附上了私函一封,询问一下他的蛊毒问题处理得怎样了。
同时,高务实在私函中还跟张任商讨了一下关于钦州各处京华产业建立之后的税收问题——高务实理论上要交的税收很少,只有高拱定下的那一点,但他准备在此基础上多交一笔费用,用以“买平安”。
先占法虽然是明摆着的,是在洪武朝就已经定下的制度,但是先占法提到的“地”,其实主要是中国历朝历代所默认的“田地”,然而高务实要做的当然不是在钦州港附近种田,他是要搞实业。
这在大明的律法体系中是个有缺失的项目,因此为了确保不出意外,他打算让张任以广西巡抚名义定一个制度下来,高务实宁可交点税,也要确保钦州港在法律意义上明确归他的京华所有。
实际上,在真正的法治社会到来之前,地方行政上的很多制度都是地方官因地制宜制定的,一旦行之有效就会成为传统。
高务实其实自己就有这个权力,只是他不好自己拍板把钦州港和附近的地都“卖”给自己,毕竟那是可能成为将来政敌手中把柄的行为,所以他得找张任出来拍这个板,或者说背这个锅。
同时,为了“行之有效而成为传统”,他打算花点小钱,相当于交一笔税。
“税率”肯定是很低的,这不用多说了。钦州港的港口区域现在人毛都找不到几根,对于地方上来说,可不是能拿几个是几个就好?就算一顷地一年只收一两银子,那也是钱啊。
高务实圈了足足几百顷地呢,大明百亩为一顷,如果高务实以这点拿下几万亩良田,那当然要引起争议,可是现在这不过就是几万亩荒地而已,对地方上来说屁用都没有。
然而,就这一大片荒地,每年居然还能收几百两银子了,那又何乐而不为?
要知道堂堂一个思明府,一年折算下来都只交这点钱呢。这里毕竟是广西,可不是苏杭,要不然苏州一个府就相当于广西一个省的岁入了,人家还不出任何乱子,怎么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