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笔、格玉砚条旨,然不与阁职。”可见票拟由内阁专掌也须经历一发展过程。
而同样也在宣德朝,司礼监秉笔太监又获得誊抄批红之权。于是,皇帝、司礼监及内阁三者形成相互掣肘、彼此制衡的鼎立之势,而贯穿有明一朝的票拟制度,也于此时初具雏形。
那么,票拟制度之实施流程究竟如何?
其程序大致是这样的:大臣奏章递进以后,经通政使司官员和宫门守卫,送到司礼监之文书房,文书房登记后,交司礼监呈送皇帝审阅;皇帝阅后再由司礼监交文书房送内阁票拟,内阁票拟后,再经过以上程序抵达御前,经皇帝同意后由司礼监批红,经文书房“落底簿”[注1],然后经过内阁发至六科,六科审核无误,即交六部执行,如有违失,则可驳回。
[注1:所谓落底簿,即用以记录票拟底文之“丝纶簿”,设立于正统、景泰朝时期,后曾废弛,又至迟于万历中期恢复,关于其样式现已无考。]
此外,皇帝还可以把这份奏疏压下,既不发下也不打回内阁,而是做冷处理,这个就是广泛见于各种小说和影视剧中的“留中”——实际上大多数皇帝并不常用“留中”,不过万历是其中一个例外,历史上的他是很喜欢留中的。
以上这段程序之中,颇有几处需要解释之处。
其一,就是高务实刚才票拟“朕知道”这个问题——可能有人觉得诧异,你高务实票拟怎么敢写“朕知道”?“朕”是你能自称的?其实不是这么回事。
内阁票拟本职为“代王言”而非自言,即“票拟”本质上并非阁臣将自身对于奏疏处理的意见上报,而属于代替皇帝进行批答。
既然是代替皇帝批答,那么皇帝若在本章发阁前已有定见,则会派遣太监口传要旨,为内阁事先确定原则;若皇帝尚无定见,则仅派太监赴阁商议。
所以,某些小说和影视剧中将“票拟”理解为阁臣将自身处理意见书于票签之上,以待皇帝裁决,这属于错误臆断。
高务实今日负责拟票,那就是要按照皇帝的语气来写,因为理论上如果皇帝看完同意,就可以让司礼监秉笔太监拿朱笔照抄票拟而一字不易,这样可以避免司礼监的权宦们在文字上玩些小花招。
其二,宣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