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的长期现实,那本就是因为客观条件需要那样的制度。
结果因为朱元章这么一搞,明朝便规定了朝廷事务的决策权必须是皇帝自己本人,内阁的主要权利只能是参政权,六部主要是行政权,地方上分别以布政使司等机构分管行政、司法和军事,三权互相制约。
三权分立,多么“现代”、“先进”的名词呀,可是三权分立就真的那么好吗?让我们看看明代三权分立之下的现实好了。
乍一看,大明这个三权分立的确很妙,内阁制度也异常先进。例如原历史上的嘉隆万三朝,皇帝要么沉迷修道,要么专心造人,要么与外廷赌气不见臣子,可是一点没耽搁三位皇帝掌握天下大权,其在幕后处理朝政也丝毫不慌,政治制度看起来异常平稳。
但是这里就要说一句名言了:那么,代价是什么呢?
因为相关问题本书前文已经有过各方面论述,这里就只放结论了。代价最明显的有两个方面:一,容易出现宦官乱政;二,必然导致党争愈演愈烈。
宦官乱政这一点,主要看皇帝本人对于宦官乱政的威胁是否重视,理论上只要皇帝想管,明朝的宦官是乱不了政的。
但是必须要注意,尽管大明皇帝理论上有能力控制任何宦官,但有些时候宦官乱政依旧必然产生。如皇帝冲龄即位,对某位或某些宦官有严重的依赖心理,这就极易导致宦官乱政;又如皇帝的君权与文官集团的臣权严重对立之时,皇帝假托宦官之手来压制文官集团,也会导致宦官乱政。
至于“必然导致党争愈演愈烈”,这或许稍微需要分析一下原因。
内阁制度不是真正的宰相制度,内阁首辅也不是真正的宰相。然而从现实政治的需求而言,如果朝廷的行政决策体系之中没有一个文官首领,将会导致两个最直接的后果:
其一,朝廷形成决策的过程拖沓迟缓,并且由于首辅不是宰相,该决策形成之后的权威性也大打折扣。
有人或许不同意,认为大明的决策虽然不是由“宰相”做出的,但它是由皇帝最终批红决断的啊!怎么,皇帝的权威性还不如你区区宰相不成?
这就是关键所在了——朝廷各级官员口中认可的“权威性”,和他们心中认可的“权威性”,其实是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