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据《明史》食货志记载,官方向“灶户”(专门负责制盐的农户)征购食盐,每四百斤仅支付大米一石。
明代一石大米重约一百九十斤,按每斤一块六毛钱计算,一石也就是三百零四元。官方用三百零四元就能征购四百斤盐,说明“灶户”每生产一斤盐的成本决不会超过一块钱。
那么问题来了,市面上的盐价怎么会涨到四十八元一斤呢?
问题出在流通环节。假设你是万历年间一位老板,想弄些食盐来卖,那么你首先必须向盐运司申请盐引,也就是经销食盐的许可证。
凭盐引支到盐后,还必须到批验所接受检查,然后你必须去指定的地点卖盐。卖完了盐,还要把盐引交给当地衙门。
这一整个过程不但麻烦,还要花不少额外的钱——此时的衙门吏员明面上的福利待遇普遍拉胯,就等着从别处找补贴了,你主动送上门去,他们自然要用拖着不办的方式提醒你,直到你主动把白花花的银子送进他们的腰包。
很多年前高务实就曾经和高拱说过,盐商虽然赚得多,但其中很大一部分花销又转给了“其他人”,因此不能光逮着盐商痛斥。盐商当然可以骂,但更关键的是,秉政之人一定要思考这一整个产业链到底问题出在哪,不然就不可能根治。
回到盐价,此时食盐的生产成本虽然很低,但附加在运输和销售环节的成本却是非常惊人的,那些卖盐的老板们吃了这么大的哑巴亏,岂能不将盐价连翻几十个跟头?
可能有人会说,既然盐商把盐价定得很高,那干嘛不甩开盐商,直接去找灶户呢?这主意不错,可惜完全不现实,因为中国自汉武帝以后就几乎一直实行食盐专卖制度,除了持有许可证的盐商,其他人是不能找灶户买盐的,大明当然也不例外。
您要问为什么,或许大明的官员会给您解释:从盐商那儿买的盐叫商品盐,从灶户那儿买的盐叫小产权盐,商品盐才合法,小产权盐是不合法的。
不过现在情况不同,高务实作为户部尚书,合法不合法这个问题只要皇帝不插嘴,那他就是最终定义人。他说从辽南盐场支给,那这批盐的去向就一定合法——但是别忘了,省掉中间环节之后,这批盐的成本并不高。
权力为什么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