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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元辅 > 第283章 正国本(卌八)爵士与杀猪(3/6)
众人一听这话,顿时就来了精神,但是大家也还存有不少疑惑,因此便有人问道:“不知阁老以为当如何奖励?”
高务实微微一笑,道:“奖励么,自然要按照其义举对当地的影响大小来分为几个层次,目前我的看法是至少可以分出三个层级:
第一级,赐以荣誉爵位,比如称之为爵士,许越级服色、越级门楣、越级车驾,并准自建牌坊一处,三品以下见官不拜。该荣誉爵位并非朝廷正爵,不设品级,亦不可世袭、转赠、买卖等,身死即除;
第二级,赐以某府贤士之名,如杭州贤士某某,准其五品及以下见官不拜,而如有诉讼等务,则衙门必须立刻受理,此名十年有效,不可转赠、买卖等,身死即除;
第三级,赐以某县良绅之名,如钱塘良绅某某,准其七品及以下见官不拜,而如有诉讼等务,则衙门必须立刻受理,此名五年有效,不可转赠、买卖等,身死即除。”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大家第一个想法就是——这可是改易祖制啊!
不过,大家转念一想,好像高阁老改易祖制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而且这一次……好像还不能说他改易了祖制,因为就算那个最让大家震惊的“爵士”,他也明说了“该荣誉爵位并非朝廷正爵,不设品级,亦不可世袭、转赠、买卖等,身死即除。”
换句话说,这玩意除了名义上是个所谓的“爵位”,实际上在朝廷当中完全就是“不入流”。当然,它还是有些用处,比如“许越级服色、越级门楣、越级车驾,并准自建牌坊一处,三品以下见官不拜。”
越级服色,那是因为太祖皇帝对各种不同身份的人可以穿什么颜色的衣服有明文规定,而且十分严格。
比如说,洪武元年二月,朱元章就下诏“悉命复衣冠如唐”,同时规定:士民皆束发于顶,官则乌纱帽、圆领袍束带,黑靴;士庶则服四带巾、杂色盘领衣,不得用玄、黄;乐工冠青字顶巾,系红、绿帛带;士庶妻首饰许用银镀金,耳环用金珠,钏镯用银,服浅色,团衫用纻丝、绫罗、稠绢……等等。
到了洪武五年又下令:民间妇人礼服惟紫施,不用金绣,袍衫止紫、绿、桃红及诸浅澹颜色,不许用大红、鸦青、黄色,带用兰绢布。
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