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执行此制度,朱元章又制定了《大明律》中“服舍违式”的条例,对服饰僭越的行为进行严惩。
但是这里有个问题是本书很早之前就说过的,即大明朝的服饰规矩和其他许多制度一样,在建国二百余年之后早就废弛得差不多了。
这么说吧,你除非弄一身龙袍招摇过市,或者把蟒袍、麒麟服、斗牛服、飞鱼服这种赐服乱穿,否则单单只是衣服的色料违制(注:明黄除外),一般是没人会找你麻烦的——哪怕你服朱,也就是穿大红色,通常也不打紧。
不过,这并不代表高务实给出的这个“越级服色”就没有吸引力了,因为道理很简单,违制不究与并不违制,那终究还是很有区别的。更何况除了服色之外,高务实还给出门楣、车驾等一干可以越级的特权。
这就很厉害了,相当于事实上让一个人完成了“阶级跃迁”。就拿“门楣”举例,这里的所谓“门楣”其实说的是家里的建筑形制。
大明朝一开始的规定是:一二品官厅堂五间九架,下至九品官厅堂三间七架;庶民庐舍不逾三间五架,禁用斗栱、彩色。
洪武二十六年定制:六至九品官厅堂三间七架,正门一间三架;庶民正厅不得超过三间五架。洪武三十年重申:房屋可以多至一、二十所,但间、架不容增加。到了正统十二年,朝廷稍作变通,改为架数可以加多,但间数仍不能改变。
可能有人不太清楚什么叫“间、架”,这里略微解释一下。梁与梁之间叫“间”,桁与桁之间叫“架”。间,是建筑平面上的衡量单位;架,是建筑物上的衡量单位。
总之简单的说就是,看一户人家的社会地位其实很简单,你去他家门外找个高处往他家正厅瞄上一眼就行了。
比如高务实的南宁侯府的正厅,间架结构就是五间九架——你哪怕不看他家大门口的牌匾,光看正厅间架就知道这宅府的主人至少是个朝廷二品大员。[注:日新楼是皇帝特许的规制,而且不是他府上的正厅。]
那么按照高务实这里给出的“越级”,那就意味着即便你家只是庶民身份,但凡获封“爵士”,那么你家的正厅就可以从三间五架升格为三间七架。在礼法制度深入人心的大明朝,这可是大大的恩典啊!
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