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更加纯粹一些。
人有七情六欲,就是修炼成仙人,也摆脱不了这些,更何况是这个凡人和修士。
但是,在某种环境下,善是能压制住心中的恶的,这才是智慧存在的意义。
“元中这里,可比两百年前热闹多了,那时候你这群仙居,就像是这远征星的贫民窟,现在,嗯,算是商品房了!”
跟元道坐在群仙居的最高建筑上,两人谈笑风生,婆娑也是在一边抚琴伴奏。
修士,连修行都能坚持下来,更何况是学一些人间的乐器了,婆娑虽然生活在连绵征战的域外大陆上。
可是到了人王域,到了地球,她也没少去接触一些新东西。
甚至现在,婆娑打扮的就不是古装,而是一个清新亮丽的都市丽人。
“两百年沧海桑田,我也就只能做这些了,只可惜,我的天赋不如你跟嬛嬛,否则必然能够救下更多的人!”
元道在一边有些惭愧的说道。
嬛嬛说的就是天灵,曾经天灵在远征星游玩的时候,就化身成为一个叫孺環的小女孩,然后就结识了元道,甚至认他作为大哥。
哪怕后来,天灵身份暴露,依旧跟元道的关系很好,否则也不会在当年那种危险的时候,还来元道这里待着。
“那你可就说错了,或许我跟天灵的修为更强,但是不代表我们做的就比你更好。”
“元兄,所谓知易行难,谁也知道你是在坐一件好事,甚至是大好事,可是能够坚持下来的又有几人?
谷粠 别说是两百年,就是十年,一年,甚至一个月,很多人都坚持不下来,就更不用说是元兄你这样,把他当做人生信仰来坚持的。
反正我跟天灵是肯定做不到你这样子,虽然在这期间会有人质疑,哪怕是你帮助过的那些人也会不理解,但是这又有什么呢!
江某就信奉一句话,我做的一切,不是为了让别人怎么看我,而是告诉我自己,我做的并不后悔!”
“元兄,你后悔吗?”
江辰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跟元道坐而论道,这是当年他就十分愉快的事情。
但是在别处,他没有这种心情,只有在这里,他才感觉自己这才像是在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