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再好,也不过就是个小混混,拿钱就能够摆得平了。
“蠢货!你还没搞清楚你现在的状况,我杀你就好像杀鸡一样,你的小命都在我手里攥着,你还跟我讨价还价?”项南怒道,随即点了他几处穴道。
肥狗立刻感觉浑身剧痛无比,又麻又痒,忍不住倒在地上拼命地抽动,恨不能立刻死掉才能得到解脱。
五分钟不到,他就已经是脸色惨白,大汗淋漓,好似刚从冰窟窿里捞出来一般。
“我刚刚才点了你四处穴道,滋味如何相信你已经清楚了。我还有一招【大搜魂手】,点你全身三十六处死穴。
那种痛感会直接崩断你的神经,让你从此成为一个白痴,你要不要试试?”项南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喝道。
“别,别,别,你想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肥狗连忙道。
他出来混这么多年,也曾经挨过打,中过刀,算得上身经百战。但没有哪次比得上这次,他刚才痛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比死了还要难受,打死也不敢再试第二次了。
……
“那你就老实说,你跟靓坤什么关系?”项南随即问道。
“我跟靓坤其实从小就认识……”肥狗生怕再惹到项南,只得老老实实的说道。
原来他和靓坤从小一起长大,之后他来到澳门混社会,而靓坤则留在了港岛。
不过二人的际遇大不相同,靓坤经过十多年打拼,成为了洪兴揸fit人之一,而肥狗却还是不入流的混混。
之后靓坤找到他,让他做了澳门的拆家。肥狗由此发迹,并唯靓坤之命是从。
这次他之所以向洪兴抽三成佣金,也是出自靓坤的指使。
洪兴若是答应的话,他们自然大发其财。洪兴不答应的话,他们也可以压制。
有靓坤做内应,他自然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无论洪兴派多少人,终究勐龙难敌地头蛇,最后还是要给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