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闷坐到九点钟,卢文仲方才送宋玉坤离开。
随后,他自己又返转回来,打量着娱乐城的姑娘,看样子是想带一个出场。
项南见状,连忙运使幻魔大珐。
卢文仲随即就点中了殷红,“小美眉,钟不钟意陪我去吃个宵夜?”
殷红自然是乐意的,当即便挎着卢文仲的胳膊,一起走了出去。
她做这一行,不像其他人是被逼无奈。
比如李巧云,她上面有四个老人,丈夫不小心把腿砸了,儿子也得了白血病,所以她不得不来维多利亚陪酒。
但殷红不同,她是因为不愿意吃苦,所以才干这一行的。因此本质上她就是一个爱慕虚荣、好逸恶劳的人。
而且,更关键的是,她的心也格外黑。
在她因为喝多了酒而在街上大吐特吐的时候,是沈默主动帮助她,收留她。可是她却不知道感恩,反而为了区区几百块钱,就出卖了沈默,让她受到了卢文仲的凌辱。
因此沈默承受的苦难,三分之一是沈栋梁给的,三分之一是卢文仲给得,还有三分之一就是殷红给得。
项南不会放过卢文仲,自然也不会放过殷红,他两个人都该死。
……
项南尾随在卢文仲、殷红后面,见二人上了汽车,去了桦林最好的星级酒店——金都大酒店。
他也连忙骑上自己的摩托车,远远地缀在了后面。
到了金都酒店之后,就见卢文仲带着殷红去了自己的房间。
虽然这时候,卢文仲已经恢复清醒,不过他并没有赶走殷红。
因为对他这样的瓢虫来说,只要是美女就可以了,口味并不挑剔。
何况殷红本身的确也是个美女,对他来说,还是蛮有吸引力的。
项南运用透视眼,看到两人进了五零二号房。
他没有着急进去,而是过了两个多小时,才沿着酒店外的墙面,一路攀爬来到五楼。
虽然墙面都镶着玻璃,滑不溜手,但对项南来说,还是轻而易举就爬上去了。
来到五零二窗外,就见卢文仲、殷红酣战结束,正在相拥而眠。
床头柜上,还有他们喝得红酒、酒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