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的要地。
此时,这本来繁华的驿县,此时却笼罩在一片愁云惨雾之中,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坚固的城墙都已经塌了一面,城门处一片断壁残垣。
“方天首,果真是好手段。”
一个公子哥模样的人,一身衣着镶金缀玉,身上更是挂着许多世间难见的奇珍宝饰,手中拿着一块金丝手帕,嫌弃地捂着口鼻,跨过一具具死状奇惨的残尸,走过残垣断壁,来到残破城门下。
那里,有个人白衣人负手而立。
此人一袭白衣如雪,相貌方正,身形奇伟,气宇轩昂。
“元千山那贼厮据此驿城,倚仗霸府铁骑来去之利,多次袭扰南楚,损失颇重,胡大将军数攻不下,没想到被方天首你略施小计,便手到擒来。”
白衣人腰间悬挂着一柄剑,剑柄古朴无华,剑鞘却以珠玉金银之物画缀,华丽非凡,宝光吞吐。
此人一手摩挲着古朴剑鞘上,看向城中,听着城中不绝于耳的惨叫哭嚎声,神色冷厉,毫无波动。
听闻富贵公子哥的话语,回过头来,却已经换上了一副和曦的笑容。
“少东家过誉了,不过是时机凑巧,方某捡了个便宜罢了。”
“再者,方某也只是楚王殿下驾前一走卒,取此县城,也是要献予楚王,以为见礼,倒不敢居功。”
公子哥掩口一笑,心中却暗自鄙夷。
这里若非楚地,与北境相隔数以十万里计,你鞭长莫及,又岂会甘心放手?
泥腿子就是泥腿子,当了反贼,见了便宜就和狗见了肉似的。
“既然是要献给楚王殿下,方天首如此屠杀这些贱民,怕是不好吧?”
“楚王殿下正求贤若渴,广纳流民百姓之际,若是献上一座空城,恐怕殿下会心下不悦。”
公子哥扫了一眼前面,城中巷道之间,无数人影仓皇逃窜,却哪里逃得过那些如狼似虎的军兵屠刀?
逃不出几步,便被几个魁梧军兵狞笑着扑上来。
男的往往当下便被乱刀分尸。
女的便被拖入道旁民宅中,甚至当街就开始施暴。
尖叫之声,令得养尊处忧的公子哥暗自皱眉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