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手上。
“各有利弊吧。和县衙合作,相对比较省心,也更容易推广,虽则要和县衙分利,但销售量大,相比自家独自生产,最终得利只会多不会少。且生意更为长久稳定,自家不必面对别的商家竞争。”
“坏处是,除了要分县衙大半利润外,主导权,也会落入县衙手中。具体如何选择,灵枫哥不妨多想想,回去和会堂伯商量一下更好。哈哈,长辈们的智慧,有时候不是我们能比的,他们吃的盐,比我们见的人还多呢。”
灵枫失笑,什么“老子吃的盐比你小子见的人还多”可不就是他爹经常挂在嘴边,教训他的话么?
灵枫每次都很努力,才没让自己对他爹问出一句“吃那么多盐,不齁么?”
灵枫笑道:“那行,听小寻妹妹的,回家跟我爹商议一下。其实我倒懒得费这些心思,相比起来,我觉得捣鼓这些机子更有意思。偏我爹说什么,我哥比我的手艺好,我更适合与人打交道,也不知他老人家对我怎会有这样的误会。”
听了这话,七寻很想说,会堂伯的话没错嘛,还是挺了解自家儿子的,就灵枫哥这种见人三分笑,说话又好听的,可不是挺适合与人打交道的吗?
相比他来说,他哥沉默寡言,标准的乡下汉子,手艺又不错,干活很尽心,会堂伯当然会觉得,在木匠手艺上,大儿子更适合了。
七寻安慰:“那是会堂伯看重灵枫哥你啊,毕竟手艺只要刻苦加勤奋,就能学得好,可与人打交道,才是大学问。可见会堂伯对灵枫哥还是有很大期望的。”
灵枫听了一怔:“是这样吗?”
他爹的话,还能这样理解?
七寻肯定的点头,事实不重要,是不是的,关键是要自己心理舒服嘛。
人活着,衣食无忧的基础上,不就是活个感觉吗?
要不人家搞传/销的,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给自己打鸡血干嘛?
灵枫果然被激励了。当即整个人都似舒展开来。
七寻招呼他喝茶吃点心,又问灵枫:“灵枫哥很喜欢摆弄这些机子?”
灵枫点头,说起自己感兴趣的,眼里都有了光:“是呢,我打小就喜欢在干活的时候,加点自己的小想法。可惜我爹不认同,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