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他吗”
“臭小子,不要看不起我啊……”额头上青筋暴起地,用拳头钻着罗弥的太阳穴,痴绝咬着牙微笑道。
“要不是因为师父,我现在早就已经步入绝顶了好吗,怎会比那中明低上一头”
“可师父说,如果你那时突破,成功的几率只有五成。”
“闭嘴……”
“唔……”随着痴绝的手头用力,罗弥终于吃痛地捂住了自己的头。
“哥,疼。”
“疼就别拆你哥的台子。”
……
痴绝是罗弥的哥哥,亲哥哥,要说他们兄弟为什么认识王戊,这又要说起十年前的一件事。
那时,王戊才刚刚拜师在庞万山的名下,学了两手三脚猫的功夫,因为力气比普通的壮汉都大几倍。
所以庞万山便经常叫她出去,帮人搬卸东西,干粗活给自己买酒喝。
嗯,这种压榨童工的行为自然是不好的,但是庞万山当时将之美名曰为,练功。
因此人在屋檐下的王戊也不得不听话。
记得有一次。
她在桂海的一家莫来当里打工时,刚好就遇着了一个五六岁大的小男孩,来当铺里当东西。
这种年纪的孩子来当东西,难免受人关注,王戊就也支着扫把跟着看了几眼。
男孩当的是一对兵器,看模样应该是一对峨眉刺。
东西有些老了,甚至生了锈,不过料子倒是不错,所以老板就给人开了一两银子的价格。
这不便宜了,依照当朝的货率,一两银子可以买三石米,一石米66公斤。
放在另一个世上,差不多是一千来块钱。
王戊那时身负武功,一个人能当三四个人使,一个月的工钱也就只有一两四钱银子而已。
许是等男孩走了,略显好奇王戊凑到了老板身边,问起来这事。
老板叹了口气,摇头道。
“那孩子姓罗,就住街口,上头还一个哥哥。她母亲本来是个江湖人,和你一样,也是练武的。丈夫死了以后,就退隐了江湖,搬到了咱桂海来住。几年间,一家人日子过得都还不错。可惜,就前段日子,兄弟二人的母亲旧伤复发,撒手人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