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地抽了抽嘴角。
“你倒是真敢想。”
“姑娘咋了,姑娘就不能逛青楼了吗。你是不是看不起姑娘,你知不知道你也是姑娘生的。凭什么只许男人看姑娘,不许姑娘看姑娘?”
许是被戳中了痛处的王戊,反手就打了一套女权主义。
“呃。”
愣是没领教过这种招数的白嫡,直接就被打出了沉默。
良久,才算是回过了神来地咳嗽了一下。
“咳,行了,别闹了。你这里都收拾好了吗,如果收拾好了,我们也该出发了。”
“切,就只会转移话题。”
也不知是风情万种,还是丰神俊朗地翻了个白眼。
王戊再度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袖,跟着就转过了身来,半抬着一只手地说道。
“那么,我们就出发吧,小嫡子。”
“喏。”
已然被王戊给带偏了画风的白嫡,下意识地便抬起了一只手来,托住了女子的手掌。
然后,哪怕是察觉到了情况不对,他也有些舍不得,再将之给放开来了。
要问具体的原因,白嫡也说不清楚。
可能是因为手掌的滑腻,可能是因为指尖的温润,也可能是因为心下的触动。
明明,他本该是一个看破了红粉骷髅和环肥燕瘦的千面人。
明明,他本该是一个放下了男欢女爱和生死之念的提刀客。
奈何人心,有的时候就是会不明所以地软上一下。
恰如酩酊时,突然念及的年少轻狂。
恰如睡梦间,突然传来的旧语声声。
白嫡,也不是从一开始就习惯了麻木的。
只是他,已经杀了太多的人,杀到两只手,都已然沾上了洗不掉的血红。
如此想着,自觉污秽的白嫡,便想要放开王戊的手了。
谁知下一刻,王戊就开口抱怨了句:“走得真慢。”
跟着便迈步跨到了他的前面。
拉着他就是走啊,走啊。
一直走到了后院里的马厩旁。
“白嫡。”
“怎么了?”
“今天我要骑马去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