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做一个没有感情的剧情推动工具人稍显单薄。
要说作者更喜欢哪种,类型其实也各有褒贬,如果整本书都以前30章这样的方式展开,作者会很舒服。
作为曾经熟练混迹于某些爽文网站的我来讲,写一条单线叙事、节奏飞快,充斥着大量爽点的爽文,完全不用过脑子。
那些爽点构建的方法,就好像刻在了我的基因里一样,我曾经也拿着这把刀,在某些网站叱咤风云,杀出重围,取得过不俗的成绩。
而如果采取第二种方法,所需要花费的时间精力,是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的,作者的大纲和细纲里,大多是主线剧情及人物设定。
你们在文中看到的所有call back,和埋伏笔、收伏笔,某些重复句子的运用,某些人物的重复反应,和递进反应,全部都是记在作者脑子里的。
一方面,我的大脑要承担非常琐碎的记录的工作,一方面,又要承担很大的完善剧情的情绪压力,作者这一年来,虽然足不出户,但是过的那叫一个跌宕起伏,波澜壮阔。
之前的某些剧情里,作者说自己喝酒了,是真的喝酒了。
而且喝的程度,可能比你们想象的还要严重一些,尤其是写哥谭的部分,很多情况下都是处于不省人事的前奏期。
很多人可能觉得,这本书里蝙蝠侠的转变过程很有意思,因为那其实是作者的康复过程。
前半段的偏执、固执、混乱,大部分都是在酒精的麻痹作用下所产生的,而后期的理智、坚持和突然想开了,大部分都是在足量药物的作用下写出来的。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知道自己在干嘛。
可能有人觉得,我是生活所迫,为了赚钱,但其实不是。
我的家庭情况还可以,没有任何家庭压力,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我上班和之前写小说挣的钱,已经足够我在一个物价堪比一线城市的城市,活得非常潇洒了。
所以,我到底在干嘛?我为什么要把自己弄得这么痛苦?为什么要在简单和困难之间,选择最为吃力不讨好的一条路?
我半夜横竖睡不着,起来细想才发现,那字缝里密密麻麻的都是两个字——“热爱”。
你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