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能力拿到哥谭这座城市执法机构的资料。
自己还真是哥谭警局唯一一个独苗啊,戈登不由得荒谬的笑出声来,他想,这件事最荒唐之处不止这座警局当中全是黑警,而是就连收买了局长和其他警长的企鹅人在出事之后,第一时间也是找他。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整个哥谭警局除了他之外的所有警员不光拿钱,还拿钱不干事。
或者说他们拿钱就是为了不干事的,但时间久了,所有人做事的能力都退化了,变成了一群需要花钱养着的白痴。
而只剩下戈登这个就算无能为力也依旧在努力的最后的良心还有些当警探的能力,所以现在他这个往日里的万人嫌反而成了香饽饽。
企鹅人在找他,神盾局在找他,那个叫金并的超级罪犯还绑架了他的女儿,想给他一个教训,自己可真成了新城市的大红人啊。
但戈登其实根本没对这个叫神盾局的组织抱任何希望,因为联邦调查局在这座城市吃的亏实在是太多了,而且吃亏的方式有点太滑稽了,
哥谭没人喜欢特工,因为他们除了莽撞的冲进来惹一大堆麻烦,然后灰溜溜的逃走,从来没做过更多事。
“如果你们愿意帮助搜查,我很高兴。”戈登站了起来看着科尔森说:“但我现在恐怕真的没有余力配合你们做什么,除了我女儿之外,我还得解决各处的麻烦。”
哒哒哒,沉重且急促的脚步声从门外传来,戈登一转头看到一个女人推开门,手里拿着一份文件。
看到戈登之后,她愣了一下,立刻走上前把文件递给戈登,并说:“这上面是你女儿吗?”
戈登立刻接过来,然后他便明白了这个女人盯着他看的原因,照片上正是芭芭拉,并且这个角度看上去和他很像。
“我们刚刚控制住了下城区的所有摄像头,并使用智能面容捕捉系统找到了这个女孩。”
“她在哪儿?”戈登立刻上前一步看着她问道,而科尔森走上前向他介绍道:“珍玛·西蒙斯,生命科学家,神盾局5级特工。”
戈登和她握了握手,西蒙斯则回答道:“她最后一次出现是在三分钟之前,布鲁克林区,我是说下城区……算了,我不知道你们怎么称呼那条大街,反正我们发现她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