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说:“你更应该选择韦恩庄园借宿,不是吗?”
“我有什么必须这么做的理由吗?”
克拉克的问题反而让莱克斯一愣,但他还是回答道:“我都说了,你们两个更要好,至少更熟悉,并且我听说你邀请他去了你家,那么他邀请你也是理所应当的。”
“实际上他没有邀请我。”
莱克斯又感到惊讶了,他认为布鲁斯不是这么不严谨的人。
哥谭音乐节开幕在即,或者说提前半年就开始宣传了,克拉克肯定不是一时兴起才打算来,可能他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就决定过来凑个热闹。
那么与他最熟悉的哥谭人布鲁斯·韦恩打个招呼就是必要的,布鲁斯在听闻这个消息之后,当然应该第一时间对克拉克发出邀请,就像莱克斯说的,因为克拉克邀请过他。
这是几岁小孩都懂得社交规则,好朋友之间应该互相邀请,今天我去你家,明天你去我家,哪怕不是好朋友,韦恩庄园又不缺地方,一尽地主之谊并不麻烦。
所以当克拉克说韦恩没有邀请他的时候,莱克斯第一反应是他们两个闹别扭了,谁生了谁的气,正在冷战当中,所以才不愿意互相见面。
“你告诉他你要来参加音乐节了吗?”
“当然,我是大概三个月前看到新闻的,我看到名单上有几个我常听的歌手,而且我几乎没去过演唱会,我想试试。”
“那么他怎么说?”
“‘好主意’。”
莱克斯深深地皱起了眉,这听起来实在是太无礼了,简直是万分敷衍,与他生命中前20年所了解到的社交礼仪背道而驰,甚至与最基本的交往方法不合。
“你不生气吗?”莱克斯问,因为他确实没在克拉克脸上看到任何生气的表情。
“不,我认为这很好。”克拉克耸了耸肩说:“如果他邀请我,我可能会感到很尴尬。”
“但他已经去过你家了。”
“是的,我不是说和他待在一起不行,问题在于如果我去了,我就不能拒绝他的管家开车送我。”
“但我不光是来看音乐节的,听说音乐节期间,街道上会有夜市,还有冲浪和钓鱼比赛,简而言之,我还没在哥谭旅游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