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都被安排到第一排靠边的作为,因为中间是一些比较重要的人物。这个大家都理解。
不得不说,无论是什么时代,引导潮流的,永远都是年轻人。当重金属的音乐声响起,胡健还没有唱歌,全场都已经开始沸腾起来。
前奏停止,一阵激烈的电吉他声响起,然后一个沙哑的声音仿佛从远古传来:“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可你却总是笑我…。”
探照灯开始在满场巡视,最后形成一个光圈。照在穿着一身旧军装的胡健身上。这货的打扮总是这么别出心裁,军装已经洗的发黄不说,还挽着一条裤腿。
台下激烈的欢呼声和掌连激昂的乐器声都被盖过了,那叫一个沸腾。因为体育场是没有顶的,估计这喧闹声让附近的居民都睡不着觉。
胡健一连唱了三首歌,就休息了。然后是狄震,她的歌声同样沙哑,但是也一样充满了震撼力。又迎来了满场的尖叫。
然后又是胡健上场,这次干脆换了一身蓝色的劳动布工作服,还带着一顶劳动布帽子,这次他没有拿吉他,只是拿着麦克风大步走上台来。
只是刚一到台上,这货就把帽子摘下来往台上一扔,声音就从麦克风里面传来:“我要从南走到北,还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却不知道我是谁!”
胡健的声音里有一种张扬和不羁的味道。就如他的性格,从不肯循规蹈矩。也就是这种味道,才让年轻人为之崇拜和疯狂吧。
“假如你看我有点累,就请你给我倒完水,假如你要是爱上我就请你吻我的嘴!”掌声和尖叫声又一次达到了高潮。
叶雨泽不是太懂音乐,因此无法评判他的东西好坏。但是有一点他是知道的,那就是崔健离经叛道和别出心裁。
叛逆是年轻人的天性,因为他们骨子里总是有一种暴力因子。想摧毁一切条条框框。而胡健的音乐完美的诠释了这种东西。
陈圆圆终于上场了,其实今天上场的几个年轻人风格类似,都是那种洒脱不羁的性子。
没有浓妆艳抹,没有珠光宝气。一身简单的西装,短发,抱着一把吉他,而她的伴奏同样是两个抱着吉他的女孩子。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上的秋天上,只有蝴蝶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