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了,玉娥还是去公司转了一圈,忙活了一些事情,然后才去市场买了菜回家。
回到家里,看着大儿子老老实实陪着婆婆坐了一下午,便开心的笑了。
其实玉娥最喜欢这个大儿子,乖巧,懂事。比自己亲生那个省心多了。
因为中午吃的比较凑合,晚上玉娥决定给儿子做手抓肉。
所谓的手抓肉其实就是清水煮羊肉,只放盐,买羊的时候一定要买当年的小羊,就是北疆人常说的没结过婚的羊娃子。
这样的小羊肉质鲜嫩,还特别好煮,只凭肉本身的味道,就能碾压所有大厨精心烹制出来的佳肴。
看见老妈手里的半只羊,叶风赶紧接了过来。别看在波士顿不缺肉,但那里的肉却跟军垦城的完全不是一个味道。
麻利的帮老妈把肉剁好,玉娥就说啥也不用他了,把他推出去陪着奶奶说话。
没一会儿,叶茂和亦菲也回来了,亦菲手里拿着几个刚出炉的馕,她知道叶风得意这一口儿。
叶茂装模作样发的拿着一本书看的入神,其实早就神游物外了,叶风喊了一句:
“书拿反了!”
叶茂一激灵赶紧一看,原来是哥哥骗自己呢,不过自己没看书这事儿也被揭穿了。
不过叶茂已经不是从前的叶茂了,挠挠头问了一句:
“大哥,你这次回来待多久?”
叶风用审视的目光看了弟弟一眼,好奇道:“你问这个干嘛?”
叶茂:“我不是想跟你多待一阵吗?学习上不会的也好跟你请教。”
叶风眉毛一抬:“行啊,你哪里不会?我教你。”
叶茂沉默,他发现大哥是越来也不会聊天了。总是能成功的把天聊死。
门外喇叭响,原来是叶凌陪着叶万成回来了。中午叶凌在陪着曾柔去了药材基地,没能赶回来。看见叶风自然非常高兴,赶紧去厨房帮着玉娥忙活做饭去了。
别看叶万成年龄大了,但是饭量却一点儿没减,吃起肉来比叶风还吃的多呢。不过吃的最多的还是叶茂,这家伙见到肉,根本就不吃别的,谁说也没用。
半只羊被他自己消灭了一半,剩下的被叶风和叶万成分了。三个女人每人也就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