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大家就下了车,朝酒吧一条街走去。
常威对于这条街似乎很了解,便介绍道:“这条街很知名的,在上个世纪的三四十年代,这里是整个魔都最繁华的地带。
那时候,魔都滩十里洋场,都在这条街上。
而魔都的三巨头,黄家,杜家和张家,牢牢控制了这条街的所有娱乐业……”
“常师兄,你怎么对这里这么清楚啊?”
陈媛媛一副别有韵味的看向常威,问道。
“咳,这不是平时看一些纪录片,了解的嘛?哈哈!”常威干笑了一下道。
陈媛媛也没多说什么。
唐姗姗第一次到这么“灯红酒绿”的地方,显得有点紧张,她紧紧的跟在叶风云的身旁,仿佛才能找到一些安全感。
酒吧。
叶风云去过。
那次,叶风云去的就是柳倾城驻唱的那个酒吧,后来还和江海的黑爷发生了一些摩擦……
至于后来,叶风云就再也没有去过了。
其实,对于都市的很多男女来说,酒吧其实是很美妙的地方。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很多寂寞男女,都会在酒吧找寻自己的“猎物”,只要合适了,就有可能发生一夜情。
当然,这是对于那些会玩的人来说的。
你像叶风云这种老实的农村孩子,自然是玩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