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后发先至,血色剑锋自下而上迎向疾风剑气,呈十字状与寸风的大太刀相撞,发出金铁之音,
这一瞬间,寸风看到的是由尸山血海组成的埋骨地。
无法承受两人的力量,两人所在之处土石崩裂,扬起一片尘土。
气势汹汹的剑风竟是一触即溃,连带着大太刀也被魔钢长刀一刀荡开,寸风架着刀连退五步卸掉冲击,来斯特则是从容不迫地在原地收刀,动作甚至都与一开始一样,没什么变化。
观众席上弥漫着死一般的寂静,第一回合,同样用长刀的两人就体现出了绝对的实力差距。
“那个诺克萨斯人到底是什么怪物?”
“他是什么时候出刀的?我不太懂,难道不是剑圣占据了先手吗?”
“是兵器上的优势吧?一看那把血色长刀就不是凡物……”
“可剑圣的【斩风太刀】也称得上是宝刀吧?”
与外行人和技艺不精的内行人不同,特殊席位上的贾克斯一眼就看出了关键所在。
寸风在借势,借的是飘渺风势,来的快去得也快,而来斯特是在运势,运的是自身积攒了几百年的煞气之势,凝而不散,恍若实质,又岂是风势可挡?
煞气本就磅礴,再搭配与煞气相配的某种杀人刀法,来斯特这一剑在拔刀中完美运用了自身的势,若不是自己提前打了招呼,恐怕这一剑之下,寸风根本就没有撤步的机会就会被一刀两断。
果然,剑道的尽头无非噼刺斩,已无技巧可言,人剑合一之后的天人合一才是绝对的分水岭,能深刻理解并运用自己的‘势’才能超凡脱俗,抵达另一个境界。
在贾克斯感叹的时候,寸风低下头,单手握刀的右臂还在微微颤抖,虎口渗出血丝,手心发烫,如被烈火灼烧。
差一点,斩风太刀就要脱手而出,成为他毕生的耻辱。
那一剑的惊心还历历在目,剑技不输于自己,剑势和力道也都被眼前的男人绝对压制,此时此刻,面对这个男人,他甚至都不敢出第二剑,就好像自己出第二剑的话,会成为那尸山血海里的一具枯骨一样。
除非他能突破自身瓶颈,达到从心所欲地掌控疾风的地步,不然的话他只能是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