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战争已经足够久了,
传我命令,出动圣血军团,在天亮之前击溃敌军!你们亲自前去督战,为吾王掠夺人族美女!不容有误!”
“是,安吉丽娜大人。”
勃朗的直属真祖女奴团按照编组散开,分别统领三支人数为两千的圣血军团,分三个方向大军压境。
与低组织度的蛮族血裔不同,经过洗脑和多层选拔的血疫军团士兵是鲜血王朝的真正主力部队,
每一个军团士兵都统一配备着掘沃堡出产的精良黑铁装备,按照弗拉基米尔的审美,沉重的黑铁甲胃被打造成了具有古代精灵美感的艺术品。
军团士兵身后一袭猩红色披风,头戴科林斯式血凤凰花藤金属面盔、螺旋交叉型凋纹修身胸甲之下还另附一层黑环铁锁作为第二层防护,暗色裙摆之下是一条特制兽皮长裤,关节部位、裆部和胫部均有鱼鳞似的绞合甲片作为防护,皮质长靴的圆头和鞋跟同样被黑铁所强化,必要的时候能当作开骨碎颅的致命武器。
武器则是以黑铁打造的一体式枪矛和大剑为主,双刃单手剑和手弩为辅,枪盾士兵另配有血色涂装的筝型盾作为防御手段,
虽说血疫军团并未和符文之地的知名军团有过任何交手的战绩,单从卖相上来看,血王勃朗已经确信了自己就是符文之地的天命之子,能不能打是一回事,帅却是一辈子的事,从对盔甲的美感上来看,他已经胜过笨重的来斯特重甲太多(从诺克萨斯黑守卫开始到血骑士,来斯特所掌控的势力走的都是重甲大剑的路子)。
在血疫军团的士兵开赴战场的时候,一直窝在血色行宫里玩乐的勃朗终于换上了由魔钢打造的诺克萨斯式将军铠,男人大马金刀地坐镇在血色行宫的顶座,眯着猩红的眸子遥望远方的战场。
至于说为什么另起炉灶的勃朗·达克威尔还会恋恋不舍地穿着老东家款式的甲胃,那就没人知道,也没人敢问了。
等到血疫军团正规军开赴前线,一直在战场上来回挣扎求生的蛮族血裔就彻底失去回旋的机会,全副武装的血疫军团士兵组成一字长蛇阵从后方压来,无情地就地处决畏战不前的蛮族血裔,眼看敌人对待自己人都是如此的暴虐,弗雷尔卓德人不由得产生了兔死狐悲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