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用了吧!”原主的父亲说道,“我们既然把女儿给了别人,那自然就不会再来找女儿,做人最基本的信用,我们夫妻俩还是有的。”
“就是,就是,”原主的母亲也赶紧说道,“况且再说现在这个世道,我们一家人能不能活下来还两说呢?所以真的没有必要写什么契约。”
“话可不能这么说,”一个中年男人开口说道,“以后的事谁也说不准,还是写张契约比较有保障。”
“毕竟有白纸黑字的契约在,以后你们夫妻俩就算是反悔了,但也不能想来带走孩子,就能把孩子给带走。”
“没错,就应该把契约给写上。”其他村民也跟着说道:
就这样,原主的父母被迫只能在契约上按上手印。
契约是请村长过来写的。
而契约上的内容,是以领养的内容写的。
人家村长不但识字,还懂点法律的,知道契约要怎么写,才有法律保护作用。
就这样,从今天开始程春丫把原本的姓氏改成程,正式成为哑巴夫妻俩的女儿。
程哑巴夫妻俩一把程春丫带回家里,就立即给程春丫煮东西吃。
当然,能煮的也只有地瓜而已。
“老二,你这个死哑巴,还不赶紧给我滚出来。”外面忽然传来一个女人骂骂咧咧的声音。
而她就是程哑巴的母亲。
说起程哑巴,其实也是个命苦的人。
因为从小是个哑巴的原因,并不受父母的待见,打小就被父母当成老黄牛使。
更绝的是,在程哑巴二十多岁了,他的父母还根本就没想给他讨个媳妇。
毕竟一个哑巴,还有必要给他讨媳妇吗?
本来程哑巴也没想讨媳妇的,他这样残缺的人,有谁会愿意嫁给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