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福的儿子,带着打手陈彪和陈豹。
陈仁当然不是要加入自卫队,他是来找许仙的。
陈仁笑呵呵地走了过来,道:
“三哥,小弟久仰大名,如雷贯耳,今日得见,果然风采非凡。”
说以前的许仙风采非凡,许仙没意见。
现在的许仙一身破布衣,皮肤黝黑,年近三十,却有着五十岁的沧桑,何来风采之说?
陈仁明显在睁着眼睛说瞎话。
许仙正待反驳,陈仁又走向另一人,抱拳笑道:
“宇哥,小弟久仰大名,如雷贯耳,今日得见,果然风采非凡。”
陈宇年近四十,比许仙更加的沧桑,如此人物都能风采非凡,许仙也没什么心理负担了。
不待陈宇接话,陈仁又走向下一人,道:
“轩哥,小弟久仰大名,如雷贯耳,今日得见,果然风采非凡。”
……
许仙暗忖:
“明明都是一帮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百姓,一个个的风采都比实际年龄大上十至二十岁的土包子,何来风采?
个个都风采非凡,这陈仁礼下于人,必有所求,可能麻烦来了!”
许仙留了一个心,小心陈仁。
接下来,当然是聚餐了,杀猪宰羊,热热闹闹的聚会。
陈家沟自卫队的成员都是穷苦老百姓,不知道精致生活为何物。
大家坐在一起,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纵谈人生理想。
陈仁举着碗,一桌一桌地劝酒。
打听之下,许仙才知道。
陈仁心情好的时,会过来找大家聚餐,就是单纯的聚餐吹牛。
如果被陈仁看中,要回去做保镖,以后就真的享富了。
陈彪、陈豹曾经也是自卫队的,一个聪明伶俐,一个号称千杯不醉。
当然了,陈彪的千杯不醉肯定是有夸张的成分,但陈彪的酒量也不会太差,放倒一两桌人很轻松。
陈豹能说会道,口才一流。
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如果真的喝醉了,就是把命交给别人了。
因此,许仙一直很克制。
许仙并不好杯中物,只是